普通发票认证了还能作废吗?
我收到了一张普通发票,已经完成认证了。但现在发现发票有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张发票还能不能作废呀,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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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认证后通常是不能作废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发票作废和认证这两个概念。发票作废是指在开具发票的当月,因为发票开具错误、交易取消等原因,将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作废后的发票就相当于没开过。而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特定的系统对增值税发票上的信息进行识别、确认,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普通发票认证意味着税务系统已经对这张发票进行了确认和记录,此时已经超过了发票当月作废的时间范围,并且税务系统的记录也不支持已认证发票的作废操作。 如果普通发票认证后发现有问题,比如开票信息错误、货物或服务与实际不符等,不能直接作废,而是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来冲销原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流程,销售方应取得购买方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发票存在问题需要冲销,然后销售方可以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来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这样既保证了税务处理的合规性,也解决了发票错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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