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疫情期间是否可以延期办房产证?

我买了房子,原本约定好了办房产证的时间,但赶上了疫情,相关部门办公受到影响,我担心逾期办理会担责任。所以想了解下疫情这种特殊情况能不能延期办房产证,具体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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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疫情期间,房产证登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适当延期的,且因疫情引起的延期行为通常可被视为免责事项。 首先,需要明确“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疫情作为一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因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办公、限制办公等非开发商或卖方原因导致的其他客观原因;或者因卖方被交通管制、医学隔离、列入确诊或疑似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手续的,基于不可抗力理由,可以延期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也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后才遭遇不可抗力,那么是不享有免责权的。例如,在疫情发生前就已经存在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之后即便遇到疫情,也不能以此为由免除之前逾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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