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自管公房是否能买卖?
我家有套物业自管公房,家里现在想换套大点的房子,就想把这套卖了。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房子能不能进行买卖,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法律问题。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物业自管公房到底能不能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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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自管公房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自管公房的概念。物业自管公房指的是由物业管理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其产权一般归国家所有,由物业管理单位代表国家行使管理和维护的职责。 在一般情况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物业自管公房是不可以随意买卖的。因为这类房屋的产权并非属于个人,个人只有居住和使用的权利,并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私自进行买卖,这种交易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不过,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物业自管公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当符合以下条件时,公房可以上市交易。一是产权单位同意出售,因为产权属于国家委托物业单位管理,所以必须经过产权单位的许可;二是已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在出售部分公有住房时,只收取了部分成本价,购房人若要将房屋上市交易,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使其变为完全产权。三是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同地区对于公房买卖可能有不同的政策和要求,比如有些地方要求房屋居住满一定年限等。 因此,如果想要买卖物业自管公房,一定要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并办理合法的手续后,才能进行合法有效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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