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可以多次抵押吗
我最近手头有点紧,之前已经用房产抵押过一次来贷款了。现在还想再用这套房子抵押弄点钱应急。就想问问,房产能不能多次抵押啊?要是可以的话,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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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可以进行多次抵押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抵押这个概念,抵押就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好,不转移抵押财产(这里就是房产)的占有,把这个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要是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就有权依法把这个房产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也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且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举个例子,你的房子价值100万,第一次抵押担保了30万的债权,那么房子剩余可担保价值还有70万,在这70万的范围内,是可以再次抵押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打算进行多次房产抵押,一定要按照规定向抵押权人如实告知之前的抵押情况,并且合理评估自己的债务承担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导致后续无法履行债务,产生一系列法律风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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