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书上折价款没给,能否拒绝过户?

法院判决书上写明对方要给我折价款,之后我再配合过户。但现在对方折价款还没给我,我心里不踏实,就不想现在过户。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拒绝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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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决书明确折价款支付与过户的先后顺序,而折价款未支付时,从法律角度看,是有一定理由拒绝过户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过在这种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里,准确来说更类似于“先履行抗辩权”。简单来讲,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您的这个事情中,判决书确定对方先支付折价款,您再配合过户。对方没支付折价款,就属于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您作为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就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拒绝现在配合过户。这样做是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未得到应得款项的情况下就完成过户,导致后续维权困难。不过,如果对方之后支付了折价款,您就需要按照判决书的要求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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