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发票开具,报销一个人的可以吗?
我和同事一起出差,开的发票是我们两个人相关费用一起的,现在我想只报销我自己的那部分,不知道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这样是否可行呢?我担心不符合规定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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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两个人的发票开具后能否报销一个人的费用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企业记账的重要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这意味着发票上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的交易情况。 当发票开具的是两个人的费用时,如果要报销其中一个人的费用,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清晰地划分出属于该个人的费用部分。如果发票上的费用能够明确区分,并且有相应的证据(如消费明细、合同等)来证明该部分费用确实是由报销人产生的,那么在财务处理上是可以只报销一个人的费用的。例如,出差时两人共同入住酒店,酒店开具了一张包含两人房费的发票,但同时提供了每人的消费明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明细来报销其中一个人的费用。 然而,如果无法清晰划分费用,强行只报销一个人的费用,可能会被视为虚假报销。虚假报销是违反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报销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范畴,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两个人的发票开具后,如果能够合理、合法地划分出一个人的费用部分,是可以报销一个人的费用的;但如果无法划分而进行虚假报销,则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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