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落户能直接落到子女名下吗?
我家有套回迁房,我想直接把它落户到子女名下,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符不符合相关规定。我不太清楚回迁房落户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所以想问下到底能不能直接落到子女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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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落户能否直接落到子女名下,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回迁房的概念。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它的产权情况比较多样,有的回迁房有完整产权,有的则可能存在产权限制。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回迁房有完整的产权,并且在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等文件中没有禁止将房屋直接落户到子女名下的规定,那么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这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成立。所以,只要父母愿意将回迁房赠与子女,子女也接受,并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完成落户。 然而,如果回迁房存在产权限制,比如还未取得完全的产权证书,或者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房屋的产权归属只能是被拆迁人本人等情况,那么就不能直接将回迁房落户到子女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按照规定完善产权手续,或者与相关部门协商,看是否可以变更产权登记主体。 在办理回迁房落户到子女名下的手续时,通常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比如拆迁补偿协议、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明、赠与协议等,然后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机构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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