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时房屋实际居住子女能否继承?
我家老人去世了,没留遗嘱。我一直和老人住这房子里,其他兄弟姐妹也没说啥。但最近有人提分割房子的事,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实际居住在这房子里的,能继承这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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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关于房屋实际居住子女能否继承该房屋,需要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分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虽然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享有单独的继承权。实际居住只是一种居住状态,并不改变法定继承的规则。不过,在遗产分配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实际居住的子女对老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比如照顾日常生活、支付医疗费用等,在分割房屋时可以适当考虑多分一些份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实际居住的子女就能够独自继承房屋,其他同样具有继承权的子女也有权要求分割遗产。 如果各个继承人对于房屋的继承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多少、各继承人的生活状况等,来确定合理的遗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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