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给城市户口子女后可以传给外孙吗?
我家在农村有套房子,我是城市户口,父母把房子给我了。我就在想,以后我这房子能不能传给我的孩子也就是外孙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农村房子从城市户口子女再往下传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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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农村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之上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而房屋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而言,是可以通过继承等方式获得农村父母房子的所有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城市户口子女可以继承。 当城市户口子女继承了农村房屋后,其对于该房屋拥有完整的物权。既然拥有物权,那么按照《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处分的相关规定,城市户口子女是有权对自己合法继承所得的农村房屋进行处置的,包括将其传给外孙。 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虽然房屋可以继承和往下传承,但是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房屋传承之后,外孙如果也是城市户口,他只能基于房屋的存在而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也就是“地随房走”原则。一旦房屋自然坍塌或者因其他原因灭失,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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