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多次沟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我跟单位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希望单位能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知道通过这样的沟通,单位是不是就可以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了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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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它就像是一个专门为住房准备的“小金库”,职工和单位每个月都往里面存钱,等职工有购房、租房等住房相关需求时,就可以使用这个“小金库”里的钱。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只要单位和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不是经过多次沟通才可以缴纳。 同时,该条例第三十七条指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无需多次沟通才可以缴纳。如果单位拒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管理中心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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