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不能过户,经法院拍卖后可转卖吗?
我有一块国有划拨土地,本来是不能过户的。现在这块地经过法院拍卖到我手里了,我不太清楚之后能不能把它转卖出去,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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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不同,划拨土地的取得具有无偿性和无期限性等特点。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在不能过户的情况下,经法院拍卖后是否可转卖,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院拍卖是一种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当国有划拨土地经法院拍卖后,其性质和可转让性并不因拍卖这一行为而自动改变。虽然法院有权对相关财产进行拍卖处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拍卖后的国有划拨土地就可以随意转卖。 如果要转卖经法院拍卖取得的国有划拨土地,首先必须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只有在获得政府批准后,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土地性质从划拨变为出让,才可以进行合法的转卖。否则,未经批准擅自转卖国有划拨土地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等。 所以,经法院拍卖取得的原本不能过户的国有划拨土地,不能直接转卖,必须履行法定的审批和出让手续后,才具备合法转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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