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可以起诉吗
我家这边在进行拆迁,可一直没和拆迁方达成补偿协议。心里很不踏实,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要是能起诉的话,具体该怎么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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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不过这里要明确一点,当事人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而是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通俗来讲,就是拆迁时如果和征收部门谈不拢补偿协议,政府会做出一个补偿决定。要是被征收的一方对这个决定不满意,那就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征收部门给的补偿金额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或者安置的房屋条件很差等不合理情况,被征收人就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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