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我是城镇户籍,父母是农民,在农村有宅基地。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担心以后他们不在了,我没办法继承这个宅基地。想问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能由我这样的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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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的。首先,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然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但地上房屋属于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城镇户籍子女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承取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 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要以地上有房屋为前提,如果房屋灭失,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不过,继承后的宅基地使用也要遵循相关规定,比如不能对房屋进行翻盖、重建等大规模的建设行为,只能进行必要的修缮,以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并且,在房屋自然倒塌或不能使用后,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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