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我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转为居民户口了。现在家里老人去世,留下农村的宅基地,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居民户口的情况,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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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不同法律性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从宅基地本身的属性来说,居民户口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 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当居民户口的继承人继承了房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继承宅基地,只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而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过,继承人对继承来的房屋要合理使用和维护。如果房屋出现自然坍塌等情况,房屋灭失后,继承人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同时,继承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不能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的翻建、重建等操作,因为要取得这些建设许可,往往需要具有本村村民的身份。所以,居民户口虽然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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