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民工工资支付用实物代替货币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我在一个工地干活,老板说最近资金周转困难,想用工地剩余的一些建筑材料抵我们的工资。我觉得这不合理,但又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想了解一下如果老板真这么做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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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这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的 。 如果有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那么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要是逾期不改正的,处罚就会来了。一方面,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一规定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要是遇到有用人单位想用实物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农民工朋友们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实物:在这里指的是除货币之外的具体物品,像上述例子中的建筑材料就属于实物。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比如股票、债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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