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期间解决合理生理需要受伤能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的时候,去公司卫生间途中不小心摔倒受伤了,现在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想了解一下,上班期间解决合理生理需要受伤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呀?要是能认定,具体的标准和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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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期间解决合理生理需要受伤,通常是能算工伤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就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不是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出一个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在工伤认定里,“工作原因”是核心要素。这里的“工作原因”包括直接工作原因和间接工作原因。直接工作原因就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安排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而间接工作原因,一般就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临时解决或满足合理必要的基本生理需要去做某些事情时(像喝水、用餐、上厕所、工间休息等),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满足合理、必要的生理需要的行为,和正常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是劳动者维持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维护正常工作状态的必要条件,也关系到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同样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一种需要,不能单纯把这些行为看作是“个人私事”。 比如说上厕所,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上厕所,虽然和工作内容没有直接关系,但这是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和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如果在工作时间去上厕所的路上受伤,就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还有像案例中小刘上班时冲泡奶粉被烫伤,法院也认为其冲泡奶粉行为属于满足正常生理需要范畴,虽不属于直接履行工作职责,但属于间接工作原因,应认定为工伤。 所以,一般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解决合理生理需要受伤是能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具体认定还需要按照工伤认定的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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