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租出后不能维权吗?
我拍了一套法拍房,结果发现房子已经被租出去了,我没办法入住。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办法维权呢,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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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拍房的交易中,如果遇到房屋已被出租的情况,是有可能进行维权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原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能要求承租人提前搬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购买法拍房的人就毫无办法。如果在法院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房屋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实际却存在租赁,这就构成了一种欺诈行为。购买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欺诈的相关规定,要求撤销合同或者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租赁关系是在法院查封之后才设立的,那么这种租赁关系是不能对抗法院的执行和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也就是说,购买者可以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 所以,法拍房租出后,购买者是有途径维权的,具体要根据租赁关系的形成时间、法院公告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合适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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