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据此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可她一直不让我看孩子。我心里挺生气的,就不想再给抚养费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因为她不让我看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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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是不能据此拒绝支付抚养费的。 首先,需要明确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产生的,不会因为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而消除。 而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所以,当一方阻碍另一方探视孩子时,另一方应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探视权的问题。 如果因为对方不让看孩子就拒绝支付抚养费,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若获得胜诉判决后,支付方仍不履行,还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比如冻结银行账户、划拨存款等,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信用。因此,遇到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先和对方协商解决探视权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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