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重庆工作时受了工伤,不太清楚能获得哪些赔偿以及赔偿标准怎么算。想了解一下重庆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有个详细清晰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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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有着不同的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用,它包括诊治费、药物费、住院费等,需遵照工伤保险诊疗、药品及住院标准执行。简单来说,就是治疗工伤实际花费且符合规定的费用都能得到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部分费用是实报实销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是12个月,最长可达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意思就是在工伤治疗修养期间,工资照发。这是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伙食补助费方面,2011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按每人每天8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是到市外就医,途中伙食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 护理费根据护理程度而定,完全护理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按月计发;大部分护理的,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部分护理的,是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来。比如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27个月,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则分别按比例计算。 伤残津贴也是依据伤残等级,像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 此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不同伤残等级标准不同。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当地进行社会保险统筹的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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