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装修有哪些条款?

我最近正在进行房屋装修,和装修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有点担心权益问题。想知道《民法典》里针对装修都有啥规定,这些规定能怎么保障我的权益,在装修过程中出现纠纷该依据哪些条款解决,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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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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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重要基石,其中有多个条款与装修相关,对装修活动中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在承揽合同方面,装修通常属于承揽行为,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装修中,业主就是定作人,装修公司或施工人员就是承揽人。比如,业主要求装修公司按照特定的风格和质量标准进行装修,装修公司完成装修后,业主支付报酬。同时,根据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装修公司装修的质量不达标,如墙面不平、水电线路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业主就可以依据此条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如果装修工程规模较大,符合建设工程的标准,就适用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装修工程如果涉及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变动等大型项目,就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意味着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有权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才支付款项。 在相邻关系方面,《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在装修过程中,如果因为装修施工对邻居的房屋造成损害,如漏水导致邻居墙面损坏、装修噪音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等,装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买卖合同方面,装修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装修材料采购,这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装修材料的买卖。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商家提供的装修材料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业主可以依据此条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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