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装修公司可以收取定金吗?
最近在考虑找房屋装修公司装修房子,有几家装修公司都提出要先收定金,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在民法典的规定里,房屋装修公司到底可不可以收定金呀?要是可以收,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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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房屋装修公司是可以收取定金的。定金呢,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保障手段,是双方为了保证债务能够履行,约定一方先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钱作为担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这意味着,当你实际把定金交给装修公司,并且装修公司确认收到了,定金合同才开始生效。
同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比如说,你和装修公司约定的装修总费用是1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就只能收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的。
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会被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另外,关于定金退还的问题,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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