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退彩礼有什么规定?

我和对象订婚时给了彩礼,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要分开,不知道这彩礼能不能退。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对于退彩礼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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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彩礼一般是指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民法典对于退彩礼作出了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思就是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等,但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说,小张和小王订婚时,小张家给了小王彩礼,但之后两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登记结婚,此时小张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没有形成夫妻之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支持。例如,小李和小赵登记结婚后,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分居两地,没有共同生活过,后来两人决定离婚,小李要求小赵返还彩礼,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返还。 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方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符合这种情况,在双方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比如,小孙为了给女方家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境,后来双方离婚,小孙就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离婚,仅仅以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等,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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