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关于退彩礼的最新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对象订婚给了彩礼,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打算分开,想知道按照民法典,什么情况下彩礼是需要退还的,最新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心里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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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财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彩礼退还问题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简单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只是订婚,给了彩礼,但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并没有一起生活,之后又离婚的,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另外,如果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彩礼的一方生活陷入困难,在离婚时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比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而且,主张返还彩礼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来证明符合上述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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