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诉讼流程中举证答辩证据交换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要打一场民事官司,对举证答辩和证据交换的期限不太清楚。不知道这个期限是怎么确定的,是由法院指定还是双方可以商量,心里很没底。想详细了解一下在民事诉讼里,举证、答辩以及证据交换的期限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好提前做好准备。
展开 view-more
  • #民事诉讼
  • #举证期限
  • #答辩期限
  • #证据交换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答辩和证据交换期限的规定如下: 首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然后经过法院准许。要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比如简单的民事借贷纠纷适用简易程序,那举证期限可能就不超过十五日。而且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准许后可适当延长。 其次是答辩期限。法院在送达诉讼状副本的时候就会通知被告答辩期限,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最后是证据交换期限。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也能由法院指定。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另外,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除外。 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相关概念: 举证期限:就是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这个期限内,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证据交换:是在法院组织下,当事人之间把各自持有的证据相互进行交换的一个活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