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听说有诉讼时效这回事,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去起诉,是不是就不行了?想了解下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的具体时长、起算点以及有啥特殊情况。
展开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如果您的权利被侵害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法院起诉,不然对方可能就有理由不履行义务,而法院也可能不再支持您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比如,您借给别人钱,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对方没还,从这个到期日您就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例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此外,诉讼时效也不是绝对不变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同时,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