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地过户费是怎么收取的?


商服用地过户费的收取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在商服用地过户中,一般由承受方缴纳契税,计税依据为土地成交价格。 增值税方面,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关键在于确定增值额,增值额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由立据人缴纳。 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比如交易手续费等,具体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在办理商服用地过户时,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准确了解所需缴纳的过户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