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途中员工出交通事故单位需要担责吗
公司前段时间组织年会,我在去年会的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主要就是想搞清楚从法律角度,单位有没有担责的依据和可能,希望能有个明白的说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年会途中员工出交通事故,单位是否担责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满足工伤认定条件,单位是需要担责的。一般来说,公司发起组织的员工年会,虽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地点进行,但可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延续,若符合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且员工遭遇的是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公司统一安排在某酒店举办年会,员工从家里前往年会地点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就可能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承担相应工伤赔偿责任 。
其次,如果单位存在过错行为,也可能要担责。例如,单位明知员工饮酒,却仍然允许其驾驶车辆,最终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单位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可能要对员工赔偿义务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充清偿责任。
另外,如果既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也不存在过错行为,单位通常无需担责。比如员工自行组织的聚会活动,在前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要求单位担责。
总之,年会途中员工出交通事故单位是否担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单位有无过错等情况。
相关概念:
工伤:是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通俗讲,就是在工作相关场景下受到的伤害。
补充清偿责任:就是在主责任人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有过错的其他人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