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断了中指该怎么赔偿?


当发生工伤断了中指的情况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和步骤。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当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断了中指的情况,一般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项目,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是指职工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工伤断了中指的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