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四级工伤应该赔偿多少钱?


四级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比如说,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21 =105000元。 接着是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还是以月工资5000元为例,每月能领取的伤残津贴就是5000×75% = 3750元。并且,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然后是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要注意,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生活护理费方面,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级工伤赔偿数额大概在60 - 90万左右,但这只是大致范围,具体赔偿要依据伤者的年龄、工资情况以及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等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