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伤了如何赔偿?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这种说法在法律层面并不规范,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提供了劳动,与用人单位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临时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伤,这在法律上属于工伤范畴。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临时工人在工地干活受伤,基本是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赔偿流程方面,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受伤的临时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步,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也就是确定受伤的严重程度。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标准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比如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造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也不一样,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费用。所以临时工在工地受伤后,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