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主动辞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最近公司有些变动,想让我主动离职,但我不想主动辞职。我就想知道,如果我不主动辞职,公司要是辞退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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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主动辞职的情况下,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涉及到赔偿或补偿问题。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具体的标准。 首先,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能拿到的赔偿是协商一致解除时经济补偿的两倍。 再者,要是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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