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理由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最近突然就被公司无理由辞退了。我很懵也很气愤,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补偿啊?我想了解具体的补偿规定,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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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无理由辞退,涉及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这里的无理由辞退,就是公司没有合法依据就把员工辞退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经济补偿就是3乘以5000,即15000元。但因为是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那么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乘以2,也就是30000元。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总之,被无理由辞退,劳动者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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