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转让宅基地但不动产登记簿未修改会怎样?
我和我哥是亲兄弟,之前他把宅基地转让给我了,当时就口头说了下,也没什么书面协议,不动产登记簿上还是他的名字,一直没去修改。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有啥问题,以后会不会有纠纷,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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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亲兄弟之间转让宅基地但不动产登记簿未修改时,涉及到一系列法律层面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宅基地转让的基本概念。宅基地转让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过,宅基地的转让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转让双方需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宅基地转让这个情境中,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也就是说,虽然亲兄弟之间有了转让宅基地的事实行为,但由于不动产登记簿未修改,在法律意义上,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人,也就是出让方。 这种未修改登记簿的情况会带来诸多风险。一方面,可能会引发兄弟之间的纠纷。如果日后出让方反悔,不承认转让事实,由于没有进行登记,受让方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在涉及到拆迁补偿等问题时,因为登记簿上是出让方的名字,补偿款可能会直接发放给出让方,受让方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受让方应该尽快与出让方协商,签订书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并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登记。这样,受让方才能真正获得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在协商或办理登记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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