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工程拍卖之后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参与了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现在项目要被拍卖了。我很担心自己投入的资金和应得的报酬能不能拿回来,想知道在建筑工程拍卖后,各种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哪些债权会优先得到清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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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拍卖后债权清偿顺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建筑工程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债权具有优先性。这里所说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通俗来讲,就是在建筑工程拍卖所得款项中,承包人的工程款会先得到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工程价款往往包含了人工费用等。例如,在一个建筑项目中,施工方完成了工程建设,但发包方没有支付工程款,当该建筑工程被拍卖后,施工方的工程款会优先从拍卖款中扣除。其次,除了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建筑工程拍卖款在清偿承包人工程价款后,会清偿抵押债权。如果建筑工程之前存在合法有效的抵押,抵押权人可以就拍卖款优先受偿其债权。比如,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当工程拍卖后,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承包人工程价款得到清偿后,有权从剩余的拍卖款中优先受偿其贷款本息。最后,在清偿完工程价款和抵押债权后,剩余的拍卖款会用于清偿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就是没有上述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比如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债权等。这类债权只能在前面两类债权得到满足后,按比例进行分配。总之,建筑工程拍卖后债权清偿顺序一般是先承包人工程价款,再抵押债权,最后普通债权。这一顺序的规定,是为了平衡不同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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