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和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工地干活受伤一般按照工伤来处理。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 医疗费用。这是指受伤后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受伤治疗期间,劳动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 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要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等因素确定。4. 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获得不同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工地干活受伤后,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照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