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三年了不赔偿该怎么办?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三年了对方还不赔偿,有以下几种办法。 首先,要关注申请执行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期间的计算分几种情况: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规定分期履行,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这三年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且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障碍,但也不意味着完全没办法。 若在时效内,或者虽然超过时效但有合理理由,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存款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进行冻结和划拨,以保障赔偿款到位。 二是请求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比如被执行人的工资、租金等收入,法院可以依法扣留或提取一部分用于赔偿。 三是若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像房产、车辆等,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这些财产,用变卖所得来赔偿。 四是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有些被执行人会故意隐藏财产来逃避赔偿,法院有权进行搜查,找出隐匿财产并用于执行。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分期偿付赔偿款项的方案。要是出现被执行人行动不便或面临生产经营困境等极端条件,法院也有可能裁定终止该赔偿案件。 相关概念: 申请执行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内申请,法院才会受理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 时效中断: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