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宅基地证该如何申请?


首先来说说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不同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简单来说,就是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给的使用期限不一样。像咱们平时住的房子,如果土地性质是居住用地,那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算,理论上有70年使用期限。但实际到购房人手里,因为有开发时间等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会缩短。 而且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处理方式也不同。居住用地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但后续是否缴费以及如何缴费,目前法律还没明确。商业用地等非居住用地到期后,若想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续期登记;若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 接下来讲讲宅基地证的申请。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也就是说,在农村申请宅基地证,首先要证明你是这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还要有相关建房的合法手续等一系列材料,按照规定流程提交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拿到宅基地证。 相关概念: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