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中涉及到一些行政相关事务,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这两个概念总是分不太清。想知道它们具体有什么区别,比如在实施目的、实施主体、实施程序这些方面,能不能给详细讲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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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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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法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其次,实施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危险状态,或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司机涉嫌酒驾,为了防止其逃跑或继续危害公共安全,对其采取约束至酒醒的措施,这就是行政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控制危险状态。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则是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比如,税务机关对逾期不缴纳税款的企业,通过划拨其银行存款的方式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这就是行政强制执行,是为了实现纳税这一行政决定的内容。 再者,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且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例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采取传唤、强制传唤等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如税务机关、海关等;另一类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例如,城市管理部门对于一些违法建筑的拆除,如果自身没有强制执行权,就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来执行。 最后,实施程序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即时性和暂时性的特点,其程序相对简便、迅速。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需要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当场查封、扣押相关物品,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清单。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则较为严格和复杂。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在催告期间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法第二条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定义;第三章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序;第四章规定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等。通过这些规定,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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