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与劳动鉴定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有人建议我去做伤残鉴定,有人又说做劳动鉴定。我完全搞不清楚这两者有啥不同,不知道该选哪个。想了解下伤残鉴定和劳动鉴定到底有什么区别,它们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对我这种工伤的情况哪个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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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劳动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伤残鉴定是对因各种原因(如交通事故、工伤以外的人身损害等)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进行的评定,目的是确定伤残等级,以便为民事赔偿、保险理赔等提供依据。而劳动鉴定,一般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针对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它侧重于评估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机能受损对其劳动能力的影响。 在适用范围方面,伤残鉴定适用于多种情形,比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非工伤类的人身损害案件。而劳动鉴定只适用于职工工伤和职业病的情况。 鉴定机构也有所不同。伤残鉴定一般是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劳动鉴定则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它们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鉴定标准也存在差异。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法律依据方面,伤残鉴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用于解决民事赔偿纠纷。劳动鉴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是确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总之,这两种鉴定不能混淆,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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