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差别吗?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听闻有辞退和开除的说法。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是在处理方式上不同,还是在对我个人权益的影响上有差异呢?想了解下它们具体的差别。
展开 view-more
  • #辞退开除差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辞退和开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常用的两种方式,但它们在法律定义、适用情形、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 从法律定义上来说,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通过综合考量,认为员工不适合岗位工作,或者存在其他符合辞退条件的情况,从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常见的用人单位自主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而开除则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员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 在适用情形上,辞退通常适用于一些相对轻微的情况。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而开除一般适用于员工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从法律后果来看,辞退分为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即员工存在严重过错导致的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开除一般是由于员工的严重过错导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甚至在员工的过错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就是可以进行开除的情形;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