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存在诸多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定义和目的。伤情鉴定,主要是确定损伤的严重程度,判断损伤是属于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它的目的通常是为了给刑事诉讼、行政处罚等提供依据。比如在打架斗殴案件中,通过伤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程度。而伤残鉴定,则是对因伤致残的程度进行评定,目的是确定受害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以便确定赔偿标准,多用于民事赔偿案件。 其次是鉴定标准不同。伤情鉴定适用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主要依据损伤当时的伤情,包括损伤的部位、类型、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例如,对于骨折的伤情鉴定,会根据骨折的类型(如粉碎性骨折、线性骨折)、是否伴有神经血管损伤等情况进行评定。伤残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根据不同的情形有所不同,比如工伤伤残鉴定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些标准更侧重于损伤治疗后的后果,即对伤者日后生活、工作能力的影响。 再者是鉴定机构和鉴定时间。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通常要求在损伤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进行,以准确反映损伤当时的情况。而伤残鉴定可以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间一般要求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评估伤者的伤残程度。 最后是法律意义不同。伤情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以及量刑的轻重。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加害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伤残鉴定的结果则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的数额,伤残等级越高,赔偿数额通常也越高。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伤情鉴定结果来确定故意伤害等犯罪的定罪和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就是伤残鉴定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