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有什么区别?
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上面有判决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两个时间。我不太明白这两个时间到底有啥不同,判决之日是不是就是案子定下来的日子,那判决生效之日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算呢?对我后续要做的事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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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法律程序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作用。 判决之日,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作出判决的那一天。在这一天,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案件作出最终的裁决,并且会在判决书上写明判决的内容和判决日期。比如,法院在2025年2月1日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那么2025年2月1日就是这个案件的判决之日。 判决生效之日,则是指判决开始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判决生效的时间会因案件类型和审判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一审判决,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15天的上诉期。在这15天内,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那么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就会生效。也就是说,判决生效之日是在判决之日加上15天的上诉期之后。例如,当事人在2025年2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上诉期截止到2025年2月16日,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未上诉,判决就从2025年2月17日起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就立即生效。 在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在这10日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就会生效。二审判决同样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区分判决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非常重要。判决之日标志着法院对案件作出了结论,但在判决生效之前,判决并不具有最终的执行力。只有在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才能依据判决的内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才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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