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不太清楚。感觉这两个罪名有些相似,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区分,想弄明白它们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危害后果这些方面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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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确实容易让人混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犯罪主体方面。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限定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而贪污罪的主体范围更广,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有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比如说,一个普通国有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为亲友牟利,可能涉及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但如果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那就可能构成贪污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情况,《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对贪污罪主体有明确规定。 其次在犯罪行为方式上。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盈利业务给亲友经营,或者以不合理价格与亲友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商品交易,又或者采购亲友经营管理单位的不合格商品等,让国家利益受损 。比如,某国有公司采购负责人,以高于市场很多的价格从亲友公司采购物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就可能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贪污罪则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像会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篡改账目侵吞单位资金,就是典型的贪污行为。 再者从犯罪目的和获利情况来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目的是让亲友获取非法利益,行为人自己可能不直接获利。而贪污罪的目的就是行为人自己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获利。 最后从社会危害性和法定刑角度。贪污罪通常直接侵占公共财物,主客观危害更大,法定最高刑可至死刑。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亲友要实施经营行为,非法获利相对有一定限度,社会危害性总体较小,法定最高刑仅为七年有期徒刑 。 总之,这两个罪名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但具体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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