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习版权相关知识时,对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这两个概念总是分不清楚。想知道它们在实际应用中有啥不一样,比如使用条件、范围这些方面的区别,有没有懂的人帮忙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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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都是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制度,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而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从适用范围来看,合理使用的范围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十二种情形。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则包括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 从使用目的上,合理使用通常是基于个人学习、公益事业等非营利目的。而法定许可使用往往与教育、传播等具有一定公共利益性质但又并非完全公益的目的相关,且一般是商业性使用场景。 在是否支付报酬方面,合理使用无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使用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从著作权人权利限制程度来讲,合理使用对著作权人的权利限制程度较高,著作权人基本无法阻止他人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使用其作品。法定许可使用虽然也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著作权人仍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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