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要处理相关赔偿事宜,有人跟我说要做工伤认定,有人又说要做伤残鉴定,我完全搞不清楚。我就想知道这俩到底有啥区别,该先做哪个,对我获得赔偿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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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在工伤处理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重要环节,它们有以下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不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能算工伤。比如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通过工伤认定,就能明确这属于工伤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而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是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比如你的受伤情况导致身体某些功能受限,通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此来确定赔偿的具体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其次是申请主体不同。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伤残鉴定一般是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再次是申请时间不同。工伤认定一般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而伤残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完成,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进行申请。 最后是目的和作用不同。工伤认定的目的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只有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伤残鉴定的作用是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和待遇,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总之,工伤认定是伤残鉴定的前提,只有先认定为工伤,才会进行伤残鉴定,进而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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