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明和房产证有哪些区别?
最近在处理房子相关事宜,听到了房屋产权证明和房产证这两个概念,有点迷糊。不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实际使用、办理手续还有法律效力等方面,这两者具体存在哪些差别,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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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和房产证是有区别的。 首先来说房屋产权证明,它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是用来表明房屋归属等产权相关情况的一种材料。它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从性质上,它是对房屋产权状态的一种说明。 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后,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 。简单说,有了房产证,就代表合法拥有这套房子,可以正常处置它。 从法律依据来讲,《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证属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一种。 在实际情况中,过去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证,现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房屋产权证明则不一定是这种统一规范的证件形式,它可能是一些能证明房屋产权情况的材料。比如,在某些特殊历史遗留问题房屋上,可能没有正规房产证,但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来证实房屋产权归属。 总体而言,房产证是一种法定的、标准的证明房屋产权的证件,有着明确的权利指向和规范格式;房屋产权证明相对更灵活宽泛,只要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等情况的材料都可称为房屋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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