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我家这边好像要进行土地方面的变动,有人说是征地,有人说是拆迁,我搞不清楚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征地和拆迁在操作上、补偿上、适用情况上都有哪些区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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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和拆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适用对象、法律程序和补偿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适用对象来看,征地主要是针对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像农村的耕地、宅基地等都属于集体土地。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公益事业等,就会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而拆迁既可以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也可能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一般是城市里由国家所有的土地,上面建造的房屋进行拆除改造等情况就属于拆迁范畴。 其次,在法律程序方面,征地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且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公告、听取意见等一系列程序。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然后进行补偿等后续工作。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目前没有专门统一的法律,一般是参照相关土地管理法规进行。 最后,关于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拆迁补偿则根据房屋的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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