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事宜,听说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到底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想具体了解下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在其中,自己要满足什么条件能申请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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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方因为过错让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时候,有过错的一方要给无过错的一方进行民事赔偿。 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要有侵权行为发生。也就是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这些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 其次,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只要具有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的,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并且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过错。 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得具有因果关系。就是说过错方的这些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人身以及精神上的损害事实。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身体受伤产生医疗费,精神上遭受痛苦等。 然后,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该违法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另外,受害人无过错。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必须没有主观过错。 最后,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也就是必须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导致离婚的特定情形,无过错方才可提起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这里指夫妻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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