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在领证地还是户口所在地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可我俩当初领证是在外地,现在我俩户口所在地和领证地不一样。我就想知道,办理离婚手续是得去领证的地方,还是在户口所在地就行?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展开


办理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不同方式对应的办理地点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需要一定在领证地办理,而是可以选择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比如夫妻双方原来在A地领取结婚证,但现在双方或者一方的户口已经迁到了B地,那么他们就可以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而诉讼离婚,通常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起诉离婚一般是要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例如,被告的户口在C地,但他已经在D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需要到D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