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要在当地办理还是哪里都可以办理?
我和我对象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俩现在在外地工作,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居住的地方不一样。我就想问问,离婚手续是必须回当地办理,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办呢?我不想折腾回当地,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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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的地点要求有所不同。 对于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能随便在任何地方办理,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比如夫妻双方户口在A地,但在B地工作生活,要协议离婚的话,就需要回到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要对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进行核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更便于掌握这些情况。 而诉讼离婚,情况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去外地工作,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避免当事人因距离问题增加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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